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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界市境内历代建置沿革考述

来源:原创 | 作者:戴楚洲 | 发布时间 :2024-12-22 | 4960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隋朝初期以州统县,加强专制统治。隋文帝开皇十八年(598年),改北衡州为崇州,因境内崇山而得名;新置崇义县,改零阳县为慈利县。崇义县和慈利县俱属崇州,崇州州治以及崇义县县治均在今张家界市城区古城堤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年),罢除崇州,改为澧阳郡,崇义县、慈利县、石门县等六县同隶之。明代《万历慈利县志》记载:“隋高祖开皇辛丑灭陈。后改北衡州为崇州,又置崇义县,改零阳为慈利县,俱隶崇州。大业中,罢崇州,改澧阳郡,而慈(利县)隶焉。”

唐朝创立道制和州(郡)并用制。从唐高祖武德二年(619年)起,澧州澧阳郡隶属江南西道,管辖慈利县与崇义县(含今永定区、武陵源区和桑植县)等6个县。唐高宗麟德元年(664年),把崇义县并入慈利县(含今张家界市所辖两区两县)。从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年)起,澧州澧阳郡仅辖慈利、石门、澧阳、安乡四县,仍然隶属江南西道。

五代十国时期,楚王马殷在湖南省境内建立割据政权楚国,取得澧州、朗州等州。907年,后梁太祖朱全忠封马殷为楚王。楚王马殷率领楚兵攻占朗州以后,澧州刺史向瑰归降楚国,楚国马殷所部周行逢割据的澧州仍辖慈利等县。

在两宋时期,地方行政建置实行路、州、县三级制度,路的设置是加强对州、县地方政权的控制。北宋乾德元年(963年),宋太祖派遣将领慕容延钊率兵占领澧州,澧州所辖慈利县等四县隶属荆湖北路。南宋绍兴初期,荆湖北路所辖澧州共领慈利、石门、澧阳、安乡四县,慈利县当年有武口寨、索口寨、安福寨、西牛寨和阳泉寨。

元朝统一全国以后,重新划分行政区域,地方设置行中书省,行省下设路、州、县各级地方政府。元代至元十二年(1275年),元军将士攻占澧州慈利县。元成宗元贞二年(1296年),将澧州路慈利县升为慈利州,在少数民族地区溪峒之间设置柿溪州(在今桑植县上洞街乡境内)、安定州(在今永定区境内)等羁縻州和茅冈都元帅府。今桑植县的外半县属柿溪州,桑植县的内半县分属于上桑植长官司、下桑植长官司。因此,湖广行省澧州路总管府管辖慈利州和柿溪州等地。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(1364年)改澧州路为澧州府,管辖慈利县等四县。从元代起,中央王朝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推行特殊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--土司制度,设置土司机构,官有土官、流官之分,始有土司之名。元代初期,朝廷对愿意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委以宣慰使、宣抚使、安抚使等土司官爵,土司制度基本形成。在元明时期,澧水流域虽然设置桑植土司、柿溪土司、茅冈土司、慈利土司、麻寮土司、靖安土司、山羊土司和添平土司等土司机构,但是时并时分,建置沿革非常复杂。

明清时期,朝廷设置军事机构卫所,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控制。明太祖于洪武九年(1376年),在全国设置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,主管全省民政和财政;另设置都指挥使司掌管军政,设置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刑法。承宣布政使司之下设置府(州)、县二级地方政权。洪武二年(1369年),降慈利州为慈利县。明代《万历慈利县志》记载:“洪武二年己酉,改慈利州为慈利县,隶属湖广布政使司。”在明清时期,承袭土司制度,土司制度日臻完善,朝廷对土司的建置、裁撤、官职、衔号、选任、袭替、朝贡、赋税、义务、征调等作了规定,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控制。明代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,统治者在慈利县西北部设置九溪卫,隶属湖广都指挥使司节制,下辖麻寮所、添平所、安福所和桑植土司。明代洪武二十九年(1396年),慈利县由隶属常德府改隶于岳州府,隶属承宣布政使司。据清代《康熙永定卫志》记载:明代洪武三十一年(1398年),统治者把大庸卫更名为永定卫(永定卫城在今张家界市城区),领前所、后所、左所、右所、中所以及大庸所、茅冈土司,并有黑松、后坪、金藏、桑溪、龙虎、茅岗六隘。永定卫初隶湖广都指挥使司节制,后隶属岳州府。

清代设省,下设府、州、县。清朝初期,沿袭明制,对投诚的各地土司、卫所的首领准其子孙世袭职务。清代雍正年间,地方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“改土归流”政策,废除澧水流域设置的土司、卫所机构,改建为州、县,委派流官统治。清代雍正四年(1726年)桑植土司被迫“改土归流”。雍正七年(1729年),割慈利县十四都、十五都和九溪卫安福所旧壤以及桑植宣慰司,以地域广的桑植土司之名改置为桑植县,改安福所治瓦窑岗为桑植县治,隶属于永顺府。雍正八年(1730年),升澧州为直隶州,辖慈利县和石门县等县。废除永定卫和大庸所以及九溪卫和麻寮所、添平所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上峒长官司向玉衡、下峒长官司向良佐请求献土归流,加上茅冈土司泥湖塔等地并入桑植县。拨慈利县十都、十一都、十二都、十三都的全部和八都、九都的部分地以及永定卫、大庸所、茅冈长官司原地域始设置永定县,隶属隶属湖南布政使司澧州直隶州管辖。 

 

中华民国初期,湖南省政府设置三个道,慈利县隶属武陵道。在民国三年(1914年),因永定县与福建省永定县同名,奉北洋政府之令,湖南省永定县被改名为“大庸县”,属武陵道。民国五年(1916年),湖南省政府裁撤武陵道,慈利县、大庸县、桑植县均属辰沅道管辖。民国十一年(1922年),湖南省政府撤消“道”的建制,仅留省、县两级,慈利县、大庸县、桑植县均直隶省辖。民国二十三年十一月(1934年11月),任弼时、贺龙、关向应、萧克、王震等人带领红二、六军团指战员解放大庸县、桑植县,在大庸县城成立湘鄂川黔省革命委员会、大庸县革命委员会。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湖南省政府在沅陵县成立湘西绥靖处,下分五个行政督察区。其中,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慈利县,管辖慈利、大庸、石门3个县,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管辖桑植等县。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,湖南省政府决定撤销湘西绥靖处,改设沅陵行署,下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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